Monday, February 26, 2007

政府誘人假結婚

相信各位金手指嘅fan屎都同我孫柏文一樣,覺得結婚係一件好神聖嘅事,不過,喺早幾日,香港政府「成功」歧視中港婚姻,控告一名內地漢子「假結婚」。

大家可能會問:「佢哋認喎,告佢有咩唔啱?」咁我要問大家,點先係假結婚?

政府又用咩去衡量假結婚,然後開始調查?而且,點樣先叫做真結婚?有冇一齊住?見面嘅時間?冇愛情就唔算真結婚?但係愛唔愛,外人根本唔可能知道。好明顯,呢條假結婚罪,好似裁決乜嘢係不雅、叛國、公平競爭一樣,係一條要人估估吓嘅法例。

其實,呢次告一個中港通婚例子嘅時候,官僚有冇諗過,政府做咗好多政策,利誘香港人去結婚,去註冊得到金錢上嘅利益,搞cheap晒神聖嘅婚姻。

好 似現有嘅結婚免入息稅,令結婚有咗金錢誘惑,本來兩個人嘅終身大事,加入咗經濟考慮。又例如公屋政策,利誘港人結婚去換取更快或者更大嘅單位,當中申請個 案中,有幾多係真,幾多係假,我唔敢講,但係原先純潔嘅婚姻,因為呢的威迫利誘政策,就算有情侶係兩情相悅而結合,有咗免入息稅或者申請咗公屋,都好難同 人講佢哋結婚係好神聖。

何不放寬移民政策

喺 以前仲有首次置業貸款嘅時候,我識得好多朋友,本來完全冇動機去結婚,但係為咗拎貸款,所以去結婚。最後貸款到手,佢哋亦離婚收場,如果要查假結婚,應該 首先睇吓兩個都係100%港人嘅註冊,而唔係戴住有色眼鏡咁去查中港結婚夫婦。

政府提供大量金錢利誘,搞cheap咗神聖嘅婚姻。如果政府覺得內地人同港 人結婚係為咗福利或者工作機會,所以要查,咁點解唔索性收緊綜援同放寬移民政策,令到本身想嚟香港工作嘅人,唔需要透過結婚先可以嚟香港?

最後可以令到結 婚變番神聖嘅方法就係,取消晒呢的政策帶來嘅金錢利誘,令到本來想結婚嘅人,唔需要再為咗其他經濟考慮。到時,就算真係有人無端端「假結婚」,但係佢哋又 影響唔到人,攞唔到其他人着數,咁又關其他人咩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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